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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孕妇临产或有临产先兆时要住院分娩。但是,如属于“高危孕妇”,就应提前人院。所谓”高危孕妇”,就是这次妊娠对胎儿、新生儿及孕妇本人有较高危险性的孕妇。0 所谓高危妊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如心脏、肝、肾疾患等;本次妊娠有某些异常情况,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少、羊水过多、前置胎盘、胎位不正(如臀位、横位)等。115 2.过去有不良生育情况,如流产3次以上、早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畸形儿史或剖宫产史等。3 3.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试产或需要剖宫产的孕妇,如高龄初产、骨盆狭窄、身材矮小、胎儿过大等。 这些孕妇一般要在预产期前两周住院,等待分娩。有些情况需立即住院,如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突然胎心、胎动异常,产前出血、胎膜早破等,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造成不良后果。无合并症的孕妇,不需提前人院,以免待产时间太长,吃不好,睡不好,再加上受其他产妇的影响,思想顾虑重重,造成产前身心疲惫,易发生难产,另外也增加了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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