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急救,中心,检查,保健,健康,母婴
申报条件 0
(1) 当地政府按1:1的比例提供项目的配套资金;15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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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立以省领导牵头,妇联、卫生、财政、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
(3) 设立省级“母亲健康快车服务中心”,提供相应的场地、办公、通讯设备及专业技术支持;6
(4) 当地卫生部门同意医疗准入,允许注册、挂牌经营,开展妇幼保健、检查、治疗、救助和急救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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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当地公安、交通、税务等部门协助办理车辆通行证、特殊设备使用证件,办理养路费及其它收费项目的减免手续;
(6) 允许设立“母亲健康快车”电信特殊服务号码。12
申报及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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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申报
省(区、市)项目申请单位根据基层妇联的申报材料,提出《项目立项申请》,上报项目管理办公室。18
(2)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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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办公室经对项目申请单位上报的《项目立项申请》进行调研核实,提出《项目实施建议》,报项目领导机构审批。
(3)准备实施方案 24
《项目实施建议》被批准后,省(区、市)项目申请单位根据《“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报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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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签订协议书,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项目实施方案》后,与省(区、市)项目申请单位签订《“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实施协议书》,省(区、市)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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