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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部门争相分食高考加分这块蛋糕,加分项目日益增多——高考不能承受加分之重 19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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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 叶铁桥
加分项目越来越多,条款五花八门 6
2006年年初,教育部公布了调整后的高考加分政策,十多个条目涉及数十个类别。其中,既有对原有项目的继承,也有对“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三等功退役军人加分”等项目的扬弃。与此同时,又增加了“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5个新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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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出的地区高考加分项目,不能超出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因此,各省级招生部门也纷纷对本地区的加分政策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如浙江省今年就增加了5个项目,取消了两个项目,而吉林省则在分值上进行了调整。但也有的省份,对教育部规定取消的加分项目并没有取消。
根据规定,除了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加分政策外,各地区的招生委员会也有权制定本地区的政策性高考加分政策(加分仅在本地区认可)。因此,打开各地区的招生考试网,可以看到不同地区的加分政策呈现出“大项基本一致,小项五花八门”的景象。有的地区,父母是博士的,子女可以降20分投档。有的地区,城镇户籍的退役士兵高考可加10分,但农村的此类士兵则没有这样的照顾。还有的地区,本人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以降分投档,但另一些地区,父母获得这一称号的,子女也可以降分投档。 12
这些加分项目涉及科协、体育、外事、民委、计划生育、残联、公安、民政、工会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据研究高考加分政策的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罗立祝说,近几年来,许多行业或部门纷纷通过关系找教育部门要求出台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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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的前世今生
罗立祝专门研究了高考加分政策的历史沿革。他说,我国的高考加分政策以1978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1978年前主要实行“优先录取”政策,1978年后则主要实行“加分录取”政策。 18
罗立祝说,早在1950年,教育主管部门就规定,高校招生对于“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考试成绩虽差,得从宽录取”。这一政策体现了照顾性与鼓励性兼顾的原则,符合当时的人才选拔环境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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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高等教育部学生管理司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1956年暑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则进一步规定了优先录取的分数控制幅度,要求“在与一般考生成绩相同或相近(指总分少20分左右)时,就应该优先录取”。罗立祝认为,这一时期的分数控制幅度掌握得还算比较好。
但是,1978年以后,国家加大了人才选拔的力度,不再对工农成分学生及革命干部进行照顾,而是对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实行高考分数优惠政策。从1983年开始,更是规定对获得地区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以及高中阶段参加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5名的队员,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考分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可提上一个分数段投档。 24
1986年,国家教委又规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降低2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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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4月27日,国家教委发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其中第35条至第39条,详尽规定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优惠的项目和分值。这一条例奠定了我国高考加分政策的基础。从此,我国高考加分政策成为一项稳定的高考政策延续下来,但对于加分的项目和分值却多有调整,而且调整的幅度很大。
“这种缺乏规范和稳定性的加分制度,是这个政策的最大硬伤”,罗立祝说,由于没有形成有章可循的政策法规,在每年出台一次的招生文件中,项目和分值的频繁变动,不仅让考生难以适从,也为教育腐败提供了不小的操作空间。 30
原本是为了教育公平的政策,反而制造出许多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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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6月召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学生司本专科招生处处长杨松说,高考加分政策的目的,一部分是带有鼓励性的,另一部分则是照顾性的,目的在于鼓励三好学生、竞赛优胜者、思想品德突出的学生,照顾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教授表示,对于照顾性加分,人们一般不会产生疑义,因为这是维护教育公平和正义的题中之义。“我甚至认为,对像烈士子女这类的考生,还可以在高考招生制度上加强扶持力度,甚至可以考虑在满足某些条件的前提下保送入学,因为家庭残缺了,小孩的成长更不容易。” 36
“但是,有些加分项目已违背了初衷,也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应有内涵。”刘海峰说,有的地区规定博士子女可以降分录取,这虽然有助于吸引人才,但从教育公平的角度看却很不合理。高等教育是稀缺资源,对于每个适龄青年都弥足珍贵,给这个群体以优惠,就必然牺牲其他一些群体受教育的机会,而这些群体往往还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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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城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进行区别对待,不仅是教育不公,更难脱‘身份歧视’的嫌疑。”刘海峰说。
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也认为,高考加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不仅没能维护教育公平,反而制造了新的不公平。“在某些地方,该加分的没能加上,不该加分的却加上了。高考分数这么珍贵,多0.5分少0.5分可能命运两重天,而一加就是10分20分,一下子将竞争优势提高了好几个档次,这必然是以一部分考生做出牺牲为代价的。 42
洪可柱认为,由于我国现行的高考加分制度缺乏透明度和规范性,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而考生家长有钱的使钱,有权的使权,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子女送到理想的高校,最终为一些利益群体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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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个地区可以自行制定加分项目,教育不公平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洪可柱认为,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统一监督,地方上操作起来可能更不规范,监督起来也更加困难,不公平的现象也可能更加触目惊心。
加分制度何去何从 48
北京理工大学杨东平教授撰文认为,高校招生过程中,在统一的分数线外还制定了许多特殊政策,开辟了许多特殊通道,这些不合理的特殊政策加剧了教育不公,虽然初衷是好的,但由于有的已经变质,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并成为腐败的温床,有必要彻底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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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系毛寿龙教授则不以为然。他认为,高考制度原本就很模式化了,高考加分制度是对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也是对其缺陷的重要弥补,并且能够让优秀人才不致陷入“一考定终身”的苦恼,因此有必要坚持实行。
刘海峰教授也认为,高考加分制度在美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也存在,应该说有着相当的现实意义。尤其是照顾性加分,是社会救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坚持下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加分项目应逐渐取消。 54
他介绍,我国台湾地区的教育部门在1993年至1998年间,就逐一废除了运动绩优生、边疆与港澳生以及大陆来归生四项大学入学优待政策,对于退伍军人和派海外工作人员子女采用按年限优待制。相比之下,大陆的高考加分对象近年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这显然不符合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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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立祝博士也认为,目前对高考加分政策最大的争议,并不在于该不该取消,而在于哪些项目该加分,哪些人应该成为加分的对象,加分的幅度又以多少为宜。
他说,我国的高考加分对象既有社会弱势群体,又有政治利益群体,还有德智体绩优生,但究竟哪些群体该真正享受高考加分,社会各界并无统一认识。从全国和各地出台的高考加分政策看,似乎都有合理之处,但这个理有符合社会正义的,有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也有只符合地方和单位局部利益的,却不一定符合教育的公平和公正。如果每个部门都把高考加分当作合理要求,那么高考加分岂不成了社会管理的“万能工具”? 60
洪可柱也认为,哪些可以加分,给哪些人加分,可以加多少分,以及如何在三者间形成令社会公众信服的匹配关系,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高考加分的问题还将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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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讨论:鼓励见义勇为 就得损害公平?
福建一学生家长为让自己的孩子在中考、高考中加分,请求公安部门对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竟引出一场官司,并在当地引起争议—— 66
鼓励见义勇为,就得损害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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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任建平,一年多前得知见义勇为者子女高考可获加分后,便将他2003年水中救人一事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见义勇为行为。因未获认定,任建平将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告上了法庭。
虽然福建省有关部门解释,当初出台见义勇为者子女加分政策,是为鼓励更多的人能见义勇为,改善社会风气。但随着考试竞争一年比一年激烈,加分政策也让许多低调的好心人,走上了“为子求分”之路。 72
任建平为使儿子在考试中加分而申报见义勇为行为一事,目前引发诸多争议。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无可厚非,但是否一定要以损害高考公平作代价,则成为争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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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儿子能加分,任建平决定把3年前水中救人一事申报见义勇为
2006年6月28日,49岁的任建平随记者再次来到3年前他自认为“见义勇为”的地方,看着湍急的流水和轰鸣的采沙船,他屈着两臂,前胸后仰,一边比划一边说:“我与金淑娥素不相识,当时她拼命拍打着水,喊救命。我就是这样托着她腋下的两边,仰游过来,一直把她托到安全区域。” 78
据任建平回忆,2003年8月14日黄昏,他在闽江上游南平安丰湖尾段水域游泳时,发现金淑娥在深水区挣扎。“我当时在离金淑娥4米左右处,看到情况危急,迅速游近。金淑娥见我过去,转身抓住了我的手臂。在我救她上来时,她的丈夫也同时抓住她的脚被我带了出来。”当天,与任建平一同游泳的还有八九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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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任建平在《福建日报》上看到一条消息:见义勇为者子女高考可获加分。“这条消息让有多次救人经历的我一下子心动了。为了儿子能在今后的中考乃至高考中加分,我决定把自己在3年前水中救人一事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见义勇为行为。”任建平说。
经多方奔走,2006年3月8日,任建平收到了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不予确认”的复函。其得出结论的依据是:被救人金淑娥“不认为自己当时处在危险状态”,并且她和她丈夫黄招明“都不认为你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仅属于游泳中常见的互相帮助、互助友爱”。 84
对此,任建平认为,延平分局的确认程序明显违法,对他救人行为性质的认定也完全错误,遂向南平市公安局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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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南平市公安局复核决定书中维持不予确认的结论,同时也写明:“由于金淑娥初学游泳不习水性,在游泳过程中遇到力不从心、双脚又踩不到河底的情况,于是(她)双手拍水并呼喊,在其附近河中的任建平见状主动过去将其托至一旁浅水处使其站稳”。
随后,任建平以延平区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和其所属机关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有关部门确认他救起金淑娥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90
作为我国第一例见义勇为申请人状告公安局的行政诉讼案,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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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南平仅在中考中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的人数不下一两千
2003年3月,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省高招委联合出台政策,规定凡获得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或子女,高考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获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或子女,高考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96
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会长李建生透露,从2003年到2005年,高考符合政策条件的两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或子女有近40名,有25名考生已被录取。有关见义勇为具体的中考加分政策,在福建省由各县(区、市)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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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福建省莆田市今年出台新规,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的女孩,在中招中分别给予加10分与5分的比例投档录取。截至6月中旬,全市已有782人获得加分资格。
而南平市招生办主任詹金焕估计,“近年来,南平市10个县市,仅在中考中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的人数不下一两千”。 102
任建平说,在中、高考中,有的学生是特长生,有的学生是国家二级运动员,有的学生是少数民族,还有的学生是三好学生或归国华侨等,如果没有规定见义勇为者子女享受加分的待遇,他也绝对不会去申报。“我不想让我儿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样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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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关注任建平状告公安局一案的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会长李建生认为,3年前任建平做了好事,当时不去张扬,也不去申报,作为公民的道德品质来说,应该值得赞扬。3年后,任建平又提出申报见义勇为,这是他的权利,也无可厚非。
“体育特长生可以加分,为什么见义勇为者子女就不可以加?” 108
李建生表示,福建省见义勇为者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是全国首创。相比而言,见义勇为者的子女加分更重要,因为目前见义勇为的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高考加分比任何物质奖励都管用,能促进更多的人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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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介绍,2006年5月15日,在福州开往莆田的一辆大巴车上,宁德市屏南县青年李家越因制止扒手作案,左手腕和左大腿被3名扒手刺了3刀,手肌腱被割断,在场的30多名乘客看到扒手行凶竟无一人出手相助,扒手扬长而去。
“现在像李家越一样,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越来越少了。”一位网民在看了李家越的报道后这样留言。 114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对见义勇为者曾两次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奖励并保护好见义勇为人员,以弘扬社会正义,对见义勇为者不仅当时给予奖励,并对其长久生活也一定要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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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是要冒生命危险的,是要流血的,这样的义举现在看来‘含金量’是多么高。”李建生说,“从目前的治安形势来看,正常有限的物质奖励,不会激起更多的人来见义勇为。既然那么多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国华侨的子女高考可以加分,那么多体育特长生可以加分,为什么见义勇为者子女就不可以加20分?”
“对见义勇为的奖励不一定要通过加分形式体现” 120
南平市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吴邦建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值得鼓励,但是否一定要以加分的形式体现则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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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是一把‘双刃剑’,不能因为人为的因素而影响教育的公平和更多考生的利益。考重点高中,有时候差0.1分都影响巨大,竞争空前激烈啊!”吴邦建说。
吴邦建的担忧在于,现在越来越多的特殊群体要求教育部门给予政策倾斜,要求中考或高考加分。体育特长生、烈士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教师子女、台胞……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如果都需要加分,那我们该怎么办?那些没有得到加分的考生又该怎么办? 126
“我们的压力也很大。”吴邦建并不讳言,“教育要均衡发展,就应公平。以前我们是为改变办学条件而努力,现在我们为改变教育不公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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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既然政策部门已经制订了这样的加分政策,我们就要坚决执行,至于政策的合理性,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吴邦建说。
制度反思比道德评判更重要 132
李建生说:“福建的加分政策出台后,很多人想起自己过去曾经见义勇为过,纷纷跑到我们这里来申报,并要求确认,甚至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人都跑来申报。有人还拿出证明来,如上个世纪80年代授予的‘治安积极分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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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2003年3月24日,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门发文,要求各县(区、市)将历年来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花名册及表彰决定、历年来被评为烈士的见义勇为人员花名册及烈士证书复印件报送基金会存档,以后凡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存档中没有名单的一律不予出具证明。
据李建生介绍,目前,对见义勇为者的确认和表彰、奖励非常严格。对于省一级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要经过层层评选,评出来以后,还要报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 138
“目前,一些基层单位确实没有专门的人来负责,难免有偏差,今后将会举办见义勇为业务培训班。”李建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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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不论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机关,还是包括当初被救助者本人在内的部分公众,都把任建平“为子求分”的行为置于“不道德”境地,反而将其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的实质性问题边缘化,甚至称任建平是“见分勇为”。
有评论认为,既然对见义勇为的鼓励都如此功利化——要通过为其子女考试加分来鼓励,又有什么理由用功利化的制度去指责个人? 144
加分加出了什么系列报道:救人算不算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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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金淑娥在家里向记者介绍,那天,“潜到一半时,我想吸一口气,但脚怎么也踩不到底,我就慌了,大叫‘救命,救命’。”随后她感到有人在后背上拉了她一下,“就那么一瞬间,我就被托到了安全的地方”。
金淑娥说:“公安局的人曾问我,你觉得他(任建平)这样算见义勇为吗?我当时想这和电视上报道的英雄事迹有一定差距,就说,我觉得有点不像。公安局的人又问我,你有被做人工呼吸吗?你有昏迷吗?你有呛水吗?我如实回答说没有。” 150
金淑娥心情很复杂:“任建平救了我,如果他能评上,那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我已经说出去的口供,不可能再去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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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不是任建平去救你,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记者问。
金淑娥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那就不知道了,这也说不清。也许一个浪打来,生命就被冲走了……” 156
检察院:“任建平的救人行为应属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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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2005年4月26日,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平市委政法委综治办递交了一份《关于申请确认任建平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报告》。报告得出结论:“任建平同志冒着生命危险救人于危难的行为,我院认为应属见义勇为行为,应予确认表彰。”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副处长丁景星曾参与过任建平救人一事的调查,他认为,女溺水者呼喊救命时,她的丈夫相救没有成功,说明此地水域较深,抢救溺水者有一定的困难。如果当时没有见义勇为者相救,她很可能很快溺水身亡。 162
丁景良说:“任建平当时敢出手相救,首先,必须冒着自己可能被溺水者拖入水中身亡的生命危险;其次要有见义勇为的气概;第三必须要有好的水性和水中救人的本领,才能使溺水者脱离危险,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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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中游泳时救人很危险,尤其是在深水区。一旦被溺水者抱住,很可能一起被淹死。这种事很容易吗?”丁景星反问记者。
公安民警:“这个小小的事情,算什么见义勇为?” 168
6月27日,延平分局一位民警向记者介绍了任建平一案的简单情况。他说,延平分局找过几个证人,证人所讲的和任建平所讲的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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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小的事情,算什么见义勇为?包括被救的人,也不认为这是见义勇为,一开始,都不愿意出来作证。后来我们做工作,才出来作证。”
“我们综合了当时的水情和地貌,水不是很深。当时的情况,确实是遇到了险情。任建平只是在道义上助人为乐,可以认定为做好事。见义勇为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不是说随便一个行为就能算见义勇为。” 174
这位民警同时认为,当时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金淑娥夫妇不可能会存在生命危险,任建平的救人行为还没有达到见义勇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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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延平分局在确认程序上明显违法
按照《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核实、确认,时间不得超过七天。要告知申请人确认结果。” 180
2005年5月25日,任建平向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正式提出申请,直到2006年3月2日,延平分局才以《告知单》的形式建议任建平向“延平区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提出申请,时间长达10个月,且没有告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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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平多方打听了解到,所谓的“延平区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根本就未成立。
2006年3月6日,延平分局见义勇为办给任建平作出一份《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关于对任建平同志申报见义勇为行为不予确认的复函》。而任建平发现,延平分局见义勇为办公室根本不具备确认公民见义勇为行为的主体资格,属超越职权,且复函行文也不规范。 186
2006年3月27日,延平分局又作出一份《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关于对任建平同志申报见义勇为行为不予确认的复函》,文件最后竟然没有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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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说,延平分局在确认任建平的行为是否属见义勇为行为的程序上确实明显违法,存在诸多漏洞。
任建平的律师也表示,《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六条第四项列举的行为——“抢险救灾,舍己救人,保护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其所涉及内容相对宽泛,就是为了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的行为,如果对该项内容作任意限制性解释,与条例的立法精神显然背道而驰。这不仅对任建平个人感情上造成了伤害,也不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倡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192
任建平:“一定要付出生命代价或发生意外,才算是见义勇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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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平认为,当时救人的地方河床崎岖不平,地形相当复杂。此前一日曾下过一场大雨,水位明显上涨,江面宽约150余米。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救起金淑娥夫妇并无绝对把握。
在任建平看来,公安机关把他救人的行为轻描淡写成“互相帮助,互助友爱”,实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198
“难道救人的时候,一定要付出生命代价或发生意外,才算是见义勇为吗?”任建平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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