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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我国以德治国的需要0 为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在2001年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共同培养和发展……长幼亲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学校是进行系统的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这三者只有密切配合、相互促进,才能使儿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关爱父母的优良文化传统,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良好道德风尚。 (四)是我国学前教育改革的必然27192 “成功的道德发育意味着具备关心他人的品质”,“善良和体贴是孩子遗传基因中就具备的天性,但如果后天得不到很好的培育,那么就会消失”。笔者的调查结果表明,儿童关爱父母的教育还未引起广大教师和家长的足够重视。在对上海6个区141户幼儿家庭的随机调查中,研究者发现:(1)父母对孩子的品德教育不太关注,把“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放在了第四位,置于“丰富孩子的知识”、“培养孩子健康的身体”、“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之后;(2)孩子对父母不够尊重:37%的孩子“不听妈妈的话”,47%6的孩子“不听爸爸的话”;(3)孩子的劳动机会较少:57%的孩子不进行“自己洗脸”等自我服务,80%的孩子不参与“收拾碗筷”等家务劳动;(4)孩子的独立性较差:55%的孩子“和大人睡在一起”。走访一些幼儿家庭,研究者发觉:亲子间缺乏正常的沟通和交流,父母往往只是爱的信息的发送者,而没有机会成为爱的信息的接收者。观察父母接(送)孩子离(入)园的情景,研究者发现:孩子对父母没有显示出应有的礼貌言行。在对上海10个区30所幼儿园利用社区资源情况的抽查中,研究者还发觉:(1)幼儿园和社区之间隔离的现象较为严重;(2)社区的德育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3)关爱父母的教育几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教育部在2001年发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的一个“目标”是培养儿童“爱父母长辈”,该领域教育的一个“指导要点”是“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幼年期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关键期,幼儿园必须灵活运用丰富多彩的德育资源,对儿童实施关爱父母的教育,以促进儿童优秀的社会品质的发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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