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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谈“减负”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负”,又何谓“负担”?0
我们应该清晰地看到:今天的“负担”是指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习负担,是现实生活中无效的学业劳动之“负”。例如,一些理解难度高而又无多大价值的知识,机械重复操作的作业,惩罚性作业等。这99404
些负担,不仅是学生身体健康发展过程中的“负”,而更为重要的是学生身心发展过程中的精神之“负”,我们必须要“减”。但这绝不是毫无标准限度地任意减轻学生的负担,因为对于“以学习为天职”的学生来说,要想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就必须承担一定的学习负担。心理学中有关“过量学习”的研究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关键在于学习量的“度”的把握上。3
当然,如果将减负简单化,其结果也是阶段性,是治标不治本的,最终也必将又一次阻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所以,“减负”必须建立在提高综合效率的基础上。“减负”是措施而不是目的,“减负”的目的是加强德育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是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变单纯的知识传授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如果说,学生减负之后加重了一个负担的话,那就是教师的“负担”。这就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从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等每一个环节进行研究,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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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春安长宁区江苏路第五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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